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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是補齊經濟社會發展短板、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戰略任務,是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建設新時代美麗許昌的根本要求。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深入貫徹《中共河南省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豫發〔2018〕19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號)精神,持續深入開展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現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市委七屆六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加強生態建設為基礎,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防控生態環境風險為底線,以依法治污、科學治污、全民治污為路徑,以嚴格監管、強化督察、獎優罰劣為抓手,堅持目標引領和問題導向,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種資源,強化各項舉措,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抓緊補齊生態環境短板,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生態環境改善中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譜寫許昌在實現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中走在前列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綠色發展。加強源頭防治,著力調整經濟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努力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切實嚴控污染物排放增量,有效減少污染物存量,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倡導綠色生活方式。
2.堅持精準治污。針對流域、區域、領域和重點時段特點,聚焦問題、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實施一批污染治理工程,解決一批環境突出問題,努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
3.堅持依法監管。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基層執法能力,強化環境監管執法,依法嚴懲重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4.堅持協同作戰。加強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建立完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體系、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部門齊抓共管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加強區域協作,推進城鄉共治,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整體合力。
(三)主要目標。經過3年努力,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城鄉環境面貌明顯改善,全市生態文明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1.2018年度目標。
全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59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20天以上。
全市地表水質量達到Ⅲ類水質斷面總體比例達到53.2%以上;國考河流出境斷面中潁河、北汝河出境斷面保持Ⅲ類水質、清潩河出境斷面保持V類水質;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配合省定詳查單位完成我市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面積任務;建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名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逐步建立,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初步控制。
2.2019年度目標。
全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48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46天以上。全市地表水質量達到Ⅲ類水質斷面總體比例達到57.4%以上;消滅劣Ⅴ類水質斷面;國考河流出境斷面中潁河、北汝河出境斷面保持Ⅲ類水質、清潩河出境斷面保持Ⅳ類水質;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任務、受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任務、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面積任務;建立污染地塊優先管控名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逐步完善,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控制。
3.2020年度目標。
全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92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5%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2021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35微克/立方米)。
全市地表水質量達到Ⅲ類水質斷面總體比例達到70%;國考河流出境斷面中潁河、北汝河、清潩河出境斷面全部達到Ⅲ類水質;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完成1個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項目;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任務,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爭達到10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力爭達到100%;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12%,與2015年相比實現零增長。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立,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二、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認真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省政府《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重點打好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城鄉揚塵全面清潔、工業企業綠色升級改造、柴油貨車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環境質量監控全覆蓋八個標志性攻堅戰役。
(一)打好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攻堅戰役
1.切實優化產業布局。加強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按要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縣(市、區)應制定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新改擴建鋼鐵、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涉氣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原則上禁止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燒結磚瓦窯等行業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以及耐火材料、陶瓷、鑄造等行業新建、擴建以煤炭為燃料的項目和企業。原則上除民生項目外,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新改擴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對環境空氣質量達不到二級標準的縣(市、區),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廢氣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倍量替代。鼓勵引導燒結磚瓦窯、廢舊金屬再生利用、活性炭、浴柜加工、板材加工、鑄造等行業通過兼并重組、減量置換等方式加速退出或整合,淘汰一批規模小、效益差、污染重的企業,形成具有較強實力和明顯競爭優勢的地方企業集團。(市發改委、工信委、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住建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加大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全面淘汰退出達不到標準的落后產能和不達標企業。執行更為嚴格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政策標準。嚴格執行國家、省制定出臺的炭素、陶瓷、耐火材料、磚瓦窯、鑄造等高排放行業淘汰標準。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市工信委、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財政局參與)
3.嚴格實施“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將“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予以強力推進。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進一步明確“散亂污”企業整治標準,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制度,實行拉網式排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密監控企業用電量,落實排查整改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驗收清單。對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按照“先停后治”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對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及生產設備);對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發展規?;?、現代化的原則,督促企業提升裝備水平,完善治污設施,合法合規發展,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對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定期開展“回頭看”,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2019年,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開展排查整治追責問責專項行動,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市環保局、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工商局、國土局、質監局、供電公司參與)
4.加快重點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加快城市建成區、人群密集區的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等環境風險大的企業搬遷改造或關停退出,推動實施一批水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其他不適宜在主城區發展的工業企業,根據實際納入退城搬遷范圍。對各縣(市、區)主城區(不含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的重點污染企業,除必須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務于城市的企業外,均應盡快啟動退城搬遷;對縣城和主要城鎮建成區的重點污染企業,具備條件的要實施退城搬遷。2018年年底前,完成上述區域內重污染企業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實施清單化管理,明確時間表,制定搬遷改造或關停退出計劃并向社會公開,逾期未按計劃執行的企業予以停產。(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國土局、安監局、財政局參與)
5.加快培育壯大綠色環保產業。
(1)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規?;l展,推動新能源高效低費利用的技術產業化。加快建設有利于新能源靈活并網和充分消納的智能電網系統,積極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建設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源—網—荷—儲—用”協調發展、集成互補的能源互聯網。(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國土局、環保局參與)
構建以整車為龍頭,電池、電機和汽車電子控制系統為核心的產業鏈體系。依托行業龍頭企業,加快新型動力電池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不斷完善動力電池產業鏈;加快發展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商用車、純電動低速四輪車,建設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依托充電設備產業優勢,加快許昌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區)公共領域的充電設施及“許昌電動車充電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展便捷智能充電基礎設施,完善配套設施和運營服務體系。(市工信委、發改委牽頭,市科技局參與)
(2)積極發展節能環保產業。不斷壯大節能環保產業規模,發展節能技術和裝備、高效節能產品、節能服務產業、先進環保技術和裝備、環保產品與環保服務。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省內和國內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科技局、環保局參與)
(二)打好能源結構優化調整攻堅戰役
1.逐步削減煤炭消費總量。(1)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嚴格落實《許昌市“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強化電力、煤炭、焦化、鋼鐵、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煤炭消費減量措施,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低效產能。到2018年底,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400萬噸以內;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13%以上,控制在1350萬噸以內,其中長葛市、襄城縣煤炭消費總量下降20%以上,禹州市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6%,魏都區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5%,鄢陵縣、建安區、東城區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4%,經濟技術開發區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3%。(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安監局、統計局、環保局參與)
(2)提高燃煤項目準入門檻。從嚴執行國家、省重點耗煤行業準入規定,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煤炭、煤電、鋼鐵、水泥、傳統煤化工、焦化、燒結磚瓦窯等7大類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園區。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嚴格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能設備要達到一級能效標準。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安監局、環保局參與)
(3)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嚴格落實《河南省耗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管理(暫行)辦法》,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禹州市、長葛市、襄城縣等重點縣市,新上非電行業耗煤項目新增燃料煤總量實行1.5倍減量替代;對上一年度空氣質量排序后三位的縣(市、區)新上非電行業燃煤項目實行2倍減量替代;電力行業新增耗煤項目實行等量替代;對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費減量目標的縣(市、區),實行耗煤項目區域限批。(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安監局、環保局參與)
(4)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和供應保障能力。在熱負荷相對集中的開發區、工業集聚區、產業園區新建和改建天然氣集中供熱設施,鼓勵新型工業、高技術企業利用天然氣。深入推進城鎮天然氣利用工程,不斷提高縣(市)、重點鄉鎮和中心村氣化水平。鼓勵天然氣下鄉,靈活采取管道及CNG(壓縮天然氣)、LNG(液化天然氣)供氣站等多種方式供應。到2020年底,天然氣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0%。加強燃氣調峰能力建設,通過購買、租賃、權益投資等方式,取得燃氣儲備資源,2020年供暖季前各縣(市)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日均3天用氣量的應急儲備能力,城市燃氣企業和不可中斷大用戶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氣量5%的應急儲氣能力。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采暖季期間,天然氣要突出“壓非保民”。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規劃局、財政局、環保局參與)
(5)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拓寬清潔能源消納渠道,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大力推進風電項目建設,加快中廣核禹州萇莊風電場、鄢陵風電場、北京宣力鄢陵彭店風電場、許繼藍天鄢陵彭店風電場等風電開發項目建設,因地制宜推動分散式風電開發。2018年年底前,全市風電裝機規模達到10萬千瓦;到2020年,全市風電裝機累計達到30萬千瓦。加快禹州天源熱電有限公司生物質熱電工程項目建設,到2020年全市生物質發電裝機累計達到10萬千瓦。統籌地熱能開發利用,積極發展地熱供暖(制冷),全市新增地熱供暖面積100萬平方米。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7%以上。(市發改委牽頭,市城管局、住建局、工信委、規劃局、財政局、國土局、林業局、農業局、環保局、供電公司參與)
2.構建全市清潔取暖體系。
(1)有效推進清潔取暖。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外,堅持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科學合理布局,科學設定目標進度和改造數量,確保群眾安全取暖過冬。在電力供應有保障的地區,實施電能清潔取暖工程,加快推廣地源、水源和空氣源熱泵技術,建設一批分布式電能供暖項目。在天然氣管網覆蓋到的區域,在落實氣源合同的前提下,有序建設燃氣鍋爐房、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山區,積極推廣潔凈型煤。按照因地制宜原則,建設一批地熱、生物質、工業余熱等供暖示范項目,推廣碳晶、發熱電纜、電熱膜、電空調等和燃氣壁掛爐等分散式取暖,燃氣壁掛爐能效不得低于2級水平。“煤改氣”要堅持“以氣定改”,先規劃、后改造,確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2018年,中心城區、縣城、城鄉接合部及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分別達到50%、40%、15%;2019年分別提高到60%、50%、20%;2020年達到70%、60%、30%。(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住建局、安監局、工商局、環保局、質監局、供電公司參與)
(2)加強潔凈型煤生產配送監管。督促指導各縣(市、區)政府進一步加強潔凈型煤生產配送管理,鼓勵推廣清潔型煤生產倉儲供應中心(配送中心)-配送網點-用戶的供應模式,提升運輸配送能力,確保取暖季潔凈型煤正常供應,保障群眾溫暖過冬。在暫不具備清潔取暖條件的農村地區,繼續實施潔凈型煤替代散煤。逐步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每月組織開展清潔型煤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潔凈型煤行為。(市工商局、安監局牽頭,市國土局、質監局、環保局參與)
(3)加快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市供電公司要制定具體實施工作方案,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h(市、區)政府要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應給予支持,統籌協調“煤改電”、“煤改氣”建設用地。(市供電公司牽頭,市發改委、國土局參與)
3.強化散煤市場管控。加強散煤市場管控,按照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嚴格散煤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企業監管,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加強落地管理,嚴厲打擊銷售(包括網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實施燃煤“清零”。進一步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煤炭入洗(選)比重達到70%。嚴格落實《河南省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限制銷售和使用灰分大于32%、硫分大于1%的散煤,嚴禁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進入消費市場。加強散煤質量檢驗,逐年提升抽檢覆蓋率,到2020年底,全市銷售網點、燃用單位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實現散煤質量全面達標。(市工商局牽頭,市發改委、質監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參與)
4.強力推進工業鍋爐治理。逐步擴大燃煤鍋爐拆除和清潔能源改造范圍,2020年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確需保留的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必須實現超低排放。實施逐年遞減的資金獎補方式,對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不低于6萬元/蒸噸資金獎補;對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不低于4萬元/蒸噸資金獎補;對2019年10月底后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不再給予資金獎補。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熱替代、煤改氣、煤改電,改用地熱、風能、太陽能、配備布袋除塵器的生物質能,不包括改燃潔凈型煤、水煤漿、無煙煤、蘭炭、綠焦、原油等,拆除燃煤鍋爐必須拆除煙囪或物理切斷煙道,使其不具備復產條件。嚴禁使用已經關停、淘汰的廢舊燃煤鍋爐套取獎補資金。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35蒸噸/時及以下生物質鍋爐;2019年年底前,35蒸噸/時以上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達到超低排放標準。2020年年底前,全市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燃燒改造,新建、改建燃氣鍋爐均應配套建設低氮燃燒設備。全市原則上不再辦理使用登記和審批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市環保局牽頭,市質監局、財政局參與)
5.持續提升熱電聯產供熱能力。已實施集中供暖的相關縣(市、區),依據現有集中供暖資源和設施,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動富裕供熱能力向合理半徑延伸,深挖供暖潛力,減少供暖盲區。未發展集中供熱而群眾確有供暖需求的鄢陵縣、襄城縣,要根據當地熱源條件和居民實際供暖需求,鼓勵優先發展熱電聯產為主,地源熱泵、電隔膜等清潔取暖方式為輔的集中供暖方式。加大市區供熱管網建設,最大限度發揮市區4家熱源企業供熱能力,有效緩解中心城區供熱缺口。2018年10月底前,許昌市中心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75%以上,禹州市、長葛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分別達到40%和30%以上。2019年,鄢陵縣、襄城縣實現城區集中供暖。2020年年底前,許昌市建成區集中供暖普及率達到80%以上;禹州市、長葛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分別達到60%和50%以上;鄢陵縣、襄城縣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30%以上。(市住建局牽頭,市發改委、規劃局參與)
加快推進許昌龍崗電廠35萬千瓦純凝機組供熱改造和供熱管網建設,2020年年底前實現向禹州市區供熱。根據中心城區熱負荷增長情況,支持建安區東方熱力等現役75蒸噸/時及以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集中供熱鍋爐進行背壓改造,實現能量的梯級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區域或建筑推進冷熱電多聯供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建設。2018年10月底前,全市新增集中供熱能力200萬平方米;2019年10月底前,全市再新增集中供熱能力100萬平方米;到2020年,全市累計新增集中供熱能力400萬平方米左右。2020年年底前,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全部關停。(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環保局、質監局參與)
6.有序推進建筑節能減排。鼓勵城鎮新建居住建筑執行75%節能設計標準,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到2020年,全市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研究探索農村地區因地制宜建筑能效提升新模式。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持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市住建局牽頭,市發改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參與)
(三)打好運輸結構優化調整攻堅戰役
1.大力實施貨物運輸結構優化調整。
(1)明顯提升鐵路貨運比例。到2020年,全市貨物運輸結構進一步優化,“宜鐵則鐵、宜公則公”的交通運輸發展格局基本形成,鐵路貨運比例明顯提升。積極推進三洋鐵路(許昌段)項目建設,爭取2019年上半年完成建安區靈井至鄢陵段工程建設任務,大幅提升鐵路骨干運輸能力。以三洋鐵路為依托,加快鐵路貨運專用線建設,推動鐵路專用線直通大型工礦企業和物流園區,實現“點到點”鐵路運輸。2019年3月底前建成三洋煤業向陽車站專用線,2019年年底前建成許昌聚匯建材鐵路專用線,2020年年底前建成三洋鐵路(禹亳鐵路)禹州礦山貨場專用線,實現禹州西部礦山資源、建材等大宗物料鐵路運輸。支持豫中陸路口岸綜合物流港、長葛市中原物流港、煤炭、建材等大型專業化物流園區、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用線,積極推進企業自建鐵路專用線對外開放共用。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市發改委牽頭,市交通局、工信委、國土局、財政局、環保局、禹亳鐵路發展有限公司參與)
(2)優化繞城骨干公路網布局。根據我市現有路網結構和實際通行量,完善重型車輛跨市快速通行主通道及輔助通道的路線設計,制定我市重型車輛通行引導方案并向社會公布,引導過境重型運輸車輛優先選擇主通道通行,遠離城市通過??茖W制定全市繞城公路網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加快推進G107許昌境東移改線工程建設進度,2018年12月底前建成通車;重點推進G311南移改線、省道227線改建(西外環)工程建設,分別于2019年和2020年前建成通車。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市普通干線公路多向繞城通道,有效緩解大貨車圍城問題。(市交通局、公路局牽頭,市發改委、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參與)
(3)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加快推進鐵路物流基地等貨運樞紐建設,同步實施周邊配套道路暢通工程,組織實施“多式聯運+”工程,沿鐵路規劃建設物流園區,方便大宗貨物轉運;著力引進培育一批多式聯運經營主體,加快構建標準化、一體化、一單制的多式聯運管理體制。(市發改委、交通局牽頭,市公安局、財政局、商務局、環保局、禹亳鐵路發展有限公司)
2.大力推廣綠色城市運輸裝備。
(1)堅持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按照《許昌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創建實施方案》,積極組織開展公交優先示范城市建設,2018年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38.8%,2019年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39.4%,2020年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40.1%。(市交通局牽頭,市發改委、住建局、公安局、財政局、規劃局參與)
(2)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原則上全市新增、更新公交車輛、市政環衛車輛全部純電動化。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公交車輛,淘汰所有國III(不含)以下標準的公交車,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輛全部為綠色公交車輛,2018年綠色公共交通車輛比率達到80.5%,2019年綠色公共交通車輛比率達到82%,2020年綠色公共交通車輛比率達到85%。加快公交充換電設施建設進度,2020年前全市新建成的7個公交場站全部配套建設公交充換電設施。全市新增及更換的郵政、出租、市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作業車輛和作業機械,2018年底清潔能源車比重不低于75%,2019年底不低于85%,2020年底不低于95%。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2018年底不低于30%,2019年底不低于40%,2020年底不低于50%。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公交市政等車輛集中停放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市工信委、發改委、交通局牽頭,市住建局、城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質監局、規劃局、供電公司參與)
3.提升機動車油品質量。組織推動全市國六標準車用油品升級置換、保障供應工作,2018年7月1日起全市實施國六車用乙醇汽油、柴油標準,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9年1月1日起,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加快推進正規石油企業布點,通過收購、租賃現有站點等形式快速彌補市場空白;2018年年底前確保建成53個加油站(點),2019年底建成112個加油站(點),2020年基本保證正規加油站點在農村偏遠地區滿足群眾正常生產生活需要。加強油品質量監管,持續組織開展“油品質量檢查行動”,嚴厲打擊流動加油車售油、違規銷售散裝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領域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劣質油品反彈勢頭;持續開展對加油站、儲油庫等流通環節的油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油品行為;在市內涉及大宗原材料、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對車輛的油品質量進行抽檢,凡使用不符合國六標準車用乙醇汽油、柴油的貨運車輛,溯源加油站點,依法從嚴查處。(市發改委、商務局、工商局、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質監局、中石化許昌分公司、中石油許昌分公司參與)
(四)打好城鄉揚塵全面清潔攻堅戰役
1.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結合“中國人居環境獎”創建活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大規模土地綠化行動,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推行城區建筑物屋頂綠化工程,對城市公共區域、臨時閑置建設用地、國省干道及鐵路穿城路段路界內兩側、城區道路兩側、城鄉接合部、土路口等裸露地面進行硬化和綠化,開展復綠控塵工程。建設綠化景觀好、生態功能強、綜合效益高的綠色長廊和防護林帶,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018年、2019年、202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含立體綠化、屋頂綠化)率達到35.3%、36%、36.5%,實現城市綠地內裸露土地綠化治理30%、60%、80%以上。(市住建局、城管局牽頭,市國土局、林業局參與)
2.深入開展城市清潔行動。按照《許昌市清潔城市行動標準及實施細則》和“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廣泛發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市區街道辦、社區、居民小區等,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全城大掃除。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積塵浮塵,徹底清除護欄下和道牙石周邊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對城鄉接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農貿市場等區域生活垃圾進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對轄區內樓宇進行立面清洗和樓頂保潔,全面徹底清洗住宅小區陽臺、樓頂積塵、企事業單位公共區域積塵;全面清理城市道路、繞城公路、國省干道積塵;全面清理廣場、公園、游園、景區、住宅小區、工業企業廠區、公交場站積塵,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各縣(市、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市愛衛辦牽頭,市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環保局、公安局按職責推進實施)
3.嚴格施工揚塵污染管控。強化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將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嚴格執行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揚塵防治預算管理等制度。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建筑工地登記造冊并實行動態更新,建立建筑施工揚塵管理清單。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工地做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配制砂漿“兩個禁止”。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PM10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當地主管部門聯網。城市拆遷工程全面落實申報備案、會商研判、會商反饋、規范作業、綜合處理“五步工作法”。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對未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查處;其中,對在采暖季期間發現的,應以整個采暖季為停工整治期。(市控塵辦牽頭,市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務局、國土局按職責推進實施)
4.強化道路揚塵污染防治。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機械化清掃保潔作業,推行“以克論凈、深度保潔”的作業模式,加強對城市建成區、城鄉接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廣場、游園的環境衛生保潔力度。2018年4個縣(市)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中心5區主干道路面達到“雙5”標準(道路每平方米浮塵量不超過5克,地表垃圾存留時間不超過5分鐘),中心5區次干道路面達到“雙10”標準(道路每平方米浮塵量不超過10克,地表垃圾存留時間不超過10分鐘)。2019年中心5區城鄉接合部、背街小巷采取機械化清掃保潔的路面,4個縣(市)主次干道采取機械化清掃保潔的路面達到“雙10”標準。2020年全市所有縣(市、區)主干道路面達到“雙5”標準,次干道、城鄉接合部、背街小巷采取機械化清掃保潔的路面應達到“雙10”標準。加強對繞城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的機械化清掃保潔力度,繞城區國省高速公路每兩日至少清掃1次,繞城區國省干線公路每日至少濕法清掃2次,保持路面濕潤不起塵。根據工作量,配足配齊所需清掃設備,確保所有路面全覆蓋。提升國省道路、縣鄉道路、外環道路及城市道路養護水平,及時修補破損路面,減少因道路損壞引發的揚塵污染。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全部實現自動化密閉運輸,統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與主管部門聯網,實行建筑垃圾從產生、清運到消納處置的全過程監管。(市控塵辦牽頭,市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按職責推進實施)
5.大力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和城市建成區周邊為重點,對全市露天礦山進行綜合整治。2018年,對污染治理不規范、排放不達標的露天礦山,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各地要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景則景”的原則,由政府出資,加強修復綠化,減少揚塵污染。嚴格控制露天礦業權審批和露天礦山新上建設項目核準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對開采規模為小型的建筑石料類礦山2020年底全面退出。(市國土局牽頭,市安監局、環保局、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務局參與)
6.加強工業料堆場管理。全面強化工業企業料堆場抑塵措施,對工業企業廠區內貯存的各類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實行密閉,不能密閉的,設置高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苫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粉狀物料實行封閉式儲存和運輸;加強廠區內物料運送、倒運、裝卸揚塵管理。到2019年,全市工業企業料堆場全部實現規范管理。(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參與)
7.嚴禁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不斷完善秸稈收儲體系,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到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平均達到95%以上。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加強衛星遙感、“藍天衛士”系統及無人機等應用,繼續執行秸稈焚燒50萬元/火點的扣減地方財力規定,持續加大秸稈禁燒力度,努力實現全市夏秋“零火點”目標。(市農業局牽頭,市環保局、財政局參與)
8.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進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局、畜牧局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9.堅持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按照《許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許政〔2016〕53號),嚴格落實城市建成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公安、交通、安監、供銷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地加強經營、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規范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管理。(市公安局、安監局、交通局、供銷社按職責推進實施)
(五)打好工業企業綠色升級改造攻堅戰役
1.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行動。將企業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排污者必須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排污。2020年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工作。(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
2.實施重點企業深度治理專項行動。2018年10月底前,禹州市錦信水泥有限公司和禹州市靈威水泥熟料有限公司試點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窯廢氣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2018年12月底前,中國平煤神馬集團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許昌亮源焦化有限公司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自2019年10月1日起焦化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2019年年底前,全市1家鋼鐵、2家水泥熟料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全市2家焦化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點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
3.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18年年底前對全市工業爐窯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清單。嚴格排放標準要求,加大對不達標工業爐窯的淘汰力度。在資源落實的前提下,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按照“主體移位、切斷連接、清除燃料、永不復用”標準,禹州市完成城市規劃區內10臺工業煤氣發生爐的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2020年年底前,基本取締燃煤熱風爐、燃煤導熱油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等其他清潔能源條件的,原則上應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質監局參與)
4.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治理。
(1)持續推進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專項治理。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立全市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清單,按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單位名錄庫。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發展,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加強廢氣收集,優先采用熱力焚燒技術(RTO/TO)、催化燃燒技術(RCO/CO)、吸附+燃燒技術等高效處理工藝。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噴涂作業。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各企業獨立噴涂工序。2018年完成制藥、農藥、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等)、橡膠制品等化工企業VOCs治理。2019年全面完成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整治任務,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全市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基本完成低揮發性原輔料替代。(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發改委參與)
(2)組織開展生活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治理。新建或改擴建干洗店全部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2020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全面淘汰開啟式干洗機。汽車維修行業噴漆房(車間)實行密閉作業,安裝廢氣凈化設施;推進汽修行業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體份涂料替代溶劑型涂料。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粘劑等產品,逐步淘汰溶劑型涂料,建筑內外墻涂飾全面推廣使用水性涂料??h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餐飲企業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達到《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市環保局、城管局、商務局、交通局、住建局牽頭,市工商局、質監局參與)
5.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管理。開展鋼鐵、建材、火電、焦化、有色、鑄造等重點行業和鍋爐物料運輸、生產工藝、堆場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排查工作,分行業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清單和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進行深度治理,并加強監督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堆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停止使用。開展再生金屬熔鑄行業含重金屬無組織廢氣排放污染治理,確保廢氣中重金屬污染物持續、穩定達標排放。(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6.大力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1)依據《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實現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焦化等行業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覆蓋。推動規模以上企業按照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市工信委、環保局按職責推進實施)
(2)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對全市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聚集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環保局、科技局參與)
7.推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集群。著眼于高質量發展和穩定就業,聚焦新能源汽車、新能源鋰電池、智能制造裝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以及智慧生鮮冷鏈物流、幸福產業、健康養老等現代服務業領域,選擇1-2個具有高成長性、能夠支撐未來發展的產業,加強聯動培育形成新興產業集群。(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財政局參與)
以企業為主體,以標準為引領,對標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標準,建立綠色制造評價機制,爭創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力爭到2020年年底前累計培育創建4家綠色工廠。全市“兩化”(工業化、信息化)融合發展水平走在全省先進行列,智能轉型進入全省第一方陣。實現全市規上企業普遍完成新一輪技術改造。(市工信委牽頭,市財政局、環保局參與)
(六)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役
1.強化重型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不達標重型柴油車安裝尾氣后處理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在超限檢測站、重要運輸通道開展入境重型柴油車尾氣抽查檢測,在市內物流園區、工業園區、貨物集散地、車輛集中停放地等對重型柴油車開展現場執法檢查。對未按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依法責令改正,進行處罰,并對外埠進入我市的重型柴油車予以勸返。強力推廣車用尿素,市內高速公路、國省道沿線加油站必須銷售合格的車用尿素;在加油站點逐步設立固定“加注式”尿素供應設施,保證柴油車輛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市環保局、交通局牽頭,市公安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參與)
2.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根據城市發展需要調整已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范圍及管理要求。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并采取邊排查邊執法查處的形式,開展施工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檢查,嚴禁“冒黑煙”等污染嚴重的施工機械進入工地施工。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備案制度,逐步完善準入、檢查、監測和處罰等工作體系。依托全省非道路移動機械動態數據庫和動態監控平臺,建設市縣兩級監控平臺,全面掌控轄區施工機械和車輛的位置信息、作業狀況和排放情況,對達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核發張貼二維碼環保標志,嚴禁達不到排放標準的(未張貼環保標志)施工機械進入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區進行施工。2019年,將船舶等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面納入監控管理,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淘汰或清潔化改造。(市環保局牽頭,市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務局、國土局、農機局參與)
3.加強新生產機動車源頭監管。全市范圍內禁止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國五(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全面開展對機動車銷售流通環節的抽查工作,嚴查車輛環保設施配備,對不符合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的機動車予以查扣,并將相關信息報告上級環保部門。2019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開展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驗,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注冊登記前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驗制度,公安交管部門嚴把新車注冊登記關,對于環保信息隨車清單核驗不一致以及非免檢車輛注冊登機前排放檢驗不合格的,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市環保局、工信委、公安局牽頭,市工商局、質監局、許昌海關參與)
4.加強在用車輛排放監管。
(1)持續推進老舊車淘汰。制定全市營運柴油貨車、燃氣車輛等老舊車提前淘汰實施方案,采取經濟補償、劃定禁限行區域、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2018年年底前,對城市公共服務單位的園林綠化、道路維修、工程搶險、電力檢修等尾氣超標排放老舊車輛進行全面整治,分類予以淘汰、更新和改造。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老舊機動車,按規定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并通知車主立即予以淘汰。公安、交通部門要將全市黃標車、老舊車信息錄入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黑名單”數據庫,禁止其駛入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對屬于已注銷的黃標車和已報廢的老舊車,納入緝查布控系統實施現場查處,強制淘汰。(市公安局、交通局牽頭,市環保局、商務局、財政局、城管局、住建局、機關事務管理局、供電公司參與)
(2)全面加強社會化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所有社會化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標準規范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并對檢驗結果負責,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應通過定期抽檢、遠程監控等方式加強對柴油貨車排放檢驗全過程監管,每季度開展一次排放檢驗機構專項執法檢查,做到排放檢驗機構全覆蓋。將集中開展異地車輛檢驗、排放檢驗合格率異常偏高的排放檢驗機構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密抽檢頻次。利用省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監控平臺,甄別污染物排放不達標車輛,鎖定超標排放車輛并實行“黑名單”管理,對污染物排放不達標擅自上路行駛的車輛聯合多方依法懲處。2019年6月底前,所有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均應在辦事業務大廳通過顯示屏實時公開柴油車排放檢驗、外觀檢驗高清視頻及檢驗結果,接受公眾監督。(市環保局、質監局牽頭,市公安局參與)
(3)加快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系統建設。加快推進機動車遙感監測和冒黑煙抓拍設施建設,2018年12月底前,市本級完成10套以上固定尾氣遙感監測設備、2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及網絡監控平臺建設任務;4個縣(市)各完成1套以上固定尾氣遙感監測設備、1套移動式尾氣遙感監測設備及網絡平臺建設任務,實現市、縣兩級監控平臺與省級平臺聯網,確保監控數據實時、穩定傳輸。(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財政局、質監局、交通局參與)
(4)建立機動車排放信息數據庫。依托全省機動車排放信息平臺,整合機動車遙感監測、排放檢驗機構檢測、路檢路查等信息數據,將超標排放車輛納入“黑名單”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所屬運輸企業、注冊登記地等,并向社會曝光,實現全鏈條環境監管。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機制,對上路行駛的超標排放機動車實行“環保部門取證、公安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交通局參與)
(5)減少機動車怠速尾氣排放。完善城市機動車擁堵路段疏導方案,定期組織開展城區機動車擁堵路段及敏感區域排查,對經常發生擁堵的路段及重點區域進行現場疏導,科學安排路線,實施車輛分流,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優化城市交通路網建設,通過建設下穿式或上跨式立交橋等方式,積極推進中心城區交通立體化,減少路口怠速停留時間,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水平。倡導環保駕駛,鼓勵燃油機動車駕駛人在不影響道路通行且需停車三分鐘以上的情況下熄滅發動機,避免因機動車怠速運行加重尾氣排放污染。(市公安局、住建局、規劃局組織實施)
(6)劃定高排放柴油車禁限行區域。2018年底,全市劃定高排放柴油車禁行區域,明確國家第三階段(含)標準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及禁限行時段。在禁限行區域內,除特種車輛及保障民生需要的車輛外,公安交管部門不得對高排放柴油車辦理入市通行證,并對違規駛入禁限行區域內的高排放柴油車依法查處。(市環保局、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參與)
(七)打好重污染天氣應對攻堅戰役
1.完善應急減排措施。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和企業的應急責任,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提高各級別應急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20%、30%??茖W編制應急減排清單,細化應急響應措施,按行業、按地域細化管控措施,針對不同時段、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排放水平的工業企業、施工工地、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等,實現一張清單管到底;按照“一業一策”、“一廠一策”實施清單化管理,確保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每年9月底前完成應急減排清單動態更新調整。對應急預案啟動和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及時進行績效評估和核查檢驗。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加大秋冬季和初春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專項方案,強化攻堅措施。(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務局、公安局、氣象局參與)
2.實行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對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行錯峰生產,其中水泥行業實行“開二停一”。按照總量控制、因地制宜、分業施策、有保有壓的原則,充分考慮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和產業技術水平,對錯峰生產企業實施差異化管理,分類建立錯峰生產企業清單。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的企業,給予錯峰生產豁免政策激勵。(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發改委參與)
3.實施應急運輸響應。采暖季前對鋼鐵、火電、焦化、建材、礦山、化工、有色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進行篩查,建立清單。涉大宗貨物運輸的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應急運輸響應期間不允許低于國四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的車輛除外)。各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重點企業應急運輸響應執行情況。(市交通局牽頭,市工信委、環保局參與)
4.加快城市通風廊道規劃建設。在城市規劃中引入氣候規劃,將通風廊道建設納入城市規劃,保證城市的主風道暢通,增加城區空間流動,促進大氣的良性循環。2019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城市通風廊道專項規劃編制,并組織實施。(市氣象局、規劃局牽頭,市環保局、財政局參與)
(八)打好環境質量監控全覆蓋攻堅戰役
1.提升環境質量監測能力。(1)建立覆蓋全面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在現有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基礎上,加強區縣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質量管理,配合完成縣級空氣質量自動站監測事權上收工作,實現全省統一管理。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鄉鎮環境空氣自動站建設任務。2019年年底前,全市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降塵量監測,完善各縣(市、區)降塵量監測點位,提高揚塵污染防治監測能力。組織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利用各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科學分析評價區域內空氣質量狀況,為針對性制定環境空氣改善方案提供基礎依據。(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
(2)深化大氣污染綜合觀測能力建設。2018年建成氣溶膠激光雷達、風廓線雷達、微波輻射計等大氣污染物及氣象參數觀測設備各一套并與省級聯網共享,建設一套大氣污染物移動監測設備(具備大氣環境質量六因子、VOCs在線監測及應急監測能力、配備車載氣溶膠激光雷達);2020年初步形成全市氣溶膠激光雷達、組分觀測監測網絡,開發數據分析平臺,不斷提高觀測數據挖掘研究能力,為研究區域大氣污染成因、演變及溯源提供基礎數據,為污染控制及治理提供科學導向。(市環保局、氣象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
2.提升環境預測預警能力。強化市級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技術能力建設。2018年完成市級預測預報能力建設;2019年初步形成省-市一體化預測預報技術系統及會商機制;2020年實現具有地域特點、覆蓋縣區的精準預報能力,構建市縣一體化預測預報體系。(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
3.強化污染源自動監控能力。
(1)完善重點涉氣工業企業全覆蓋的監控體系。在已有涉氣企業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涉氣工業企業監控范圍。對全市應急管控和錯峰生產企業進行全面篩查,2018年9月底前,全市滿足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標準的77家涉氣企業全部完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對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氣企業進行全面篩查(含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2019年9月底前,滿足建設標準(含無組織排放治理后,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的工業企業)的排污單位全部完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2020年9月底前,實現對全市滿足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標準的涉氣企業自動監控全覆蓋。(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
(2)構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控體系。開展全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排查,摸清VOCs排放企業清單,將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安裝VOCs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現現代煤化工、醫藥化工等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相關無組織排放數據與環保監管部門共享。2018年年底前,建立VOCs排放企業清單,發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19年年底前,按規定要求完成VOCs自動監控設施建設;2020年年底前,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中全部企業完成VOCs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基本實現工業企業VOCs排放監控全覆蓋。(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3)完善施工工地空氣質量監控平臺建設。全市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長度200米以上的市政、國省干線公路、中標價1000萬元以上且長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治理等線性工程和中型規模以上水利樞紐工程重點揚塵防控點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并與屬地政府監控平臺聯網。2018年12月底前,按照規定完成建設工地在線監控監測設施的安裝,建立監測數據質量管控機制,科學設定顆粒物濃度預警閾值。2019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各類施工工地監控監測信息的交互共享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市控塵辦牽頭,市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務局、國土局按職責推進實施)
4.強化監測監控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社會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手工比對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地方不當干預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市環保局、市質監局負責組織實施)
5.提高污染動態溯源的能力。常態化開展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提高污染動態溯源的能力。借鑒國內其他地區尤其是京津冀“2+26城市”等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的先進經驗,引入國內先進的第三方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團隊,在許昌市駐點開展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和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貼身技術服務,突破灰霾成因分析和科學調控等關鍵技術難題,為短期應急和長期達標提供堅實的科技支撐,為重污染天氣過程預測預警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實現許昌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目標。(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
三、全面打好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扎實推進河長制,強化河長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重點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飲用水源地保護、全域清潔河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四個標志性攻堅戰役,統籌推進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役。通過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水平,提高污水收集、處理率,治理黑臭水體,并建立長效機制。
1.全力推進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強化監督檢查。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活水保質”的要求,系統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2018年底,市建成區、禹州市、長葛市等實施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面消除,建立長效機制,開展整治后評估及備案工作;對已完成整治的禹州市倒流江、花園河、長葛市清潩河趙莊橋至英劉閘段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治質量,同時開展再排查,發現一起,整治一起;鄢陵縣、襄城縣城區基本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襄城縣加快整治工作進度,完成兩個坑塘(箭道坑、北吊橋坑)整治工作。2019年,市、縣建成區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鞏固治理成效。2020年底,市、縣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實現長治久清。(市水務局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住建局參與)
2.強力推進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建設。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全面調查核算城鎮生活污水產生量、現有污水設施收集處理量、城鎮現有生活污水直排量,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已經基本滿負荷或者處理能力不能滿足城鎮化發展需要的地方,要根據實際情況規劃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沿清潩河流域新建或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應達到Ⅳ類水標準、其他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應達到或優于Ⅴ類水標準;2018年年底前,東城區完成小洪河鄧莊污水截污納管工程,提升水質;長葛市、魏都區要分別建設區域污水處理廠,示范區要組織新建污水處理廠,建安區要推動建設三達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上述污水處理廠均應于2020年年底前建成投運。推進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系統改造,市建成區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2019年年底前實現雨、污管網全覆蓋;對新建城區,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要與城市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做到雨污分流;要對清潩河流域所有污水處理廠實施改造,出水水質應達到Ⅳ類水標準,2019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務;鄢陵縣環湖管網項目應于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運;組織對城區雨污管網進行改造,有效解決雨水管網晴天排污、初期雨水污染河道、污水管網進入清水等問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各地要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盡快調整到位,原則上應補償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營并合理盈利。加強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減少城市面源污染。加強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許昌瑞貝卡水業有限公司污水凈化分公司、長葛市清源水凈化有限公司等具備條件的縣級以上污水處理廠全部配套建設相應的尾水人工濕地,進一步提升污水處理水平,2019年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長葛市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對設計和建設存有缺陷的關莊、屯南等人工濕地進行改造,2019年上半年完成改造任務。2018年市區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5%以上和89%以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應按規定建設建筑中水設施;2019年市區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7%以上和89.5%以上;2020年市區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6%以上和90%以上,市區和縣城污泥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5%以上和85%以上,其中,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市水務局、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環保局、住建局、規劃局參與)
(二)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役。排查整治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障南水北調中線“一渠清水北送”,加強水源地環境管理,讓老百姓喝上放心水。
1.做好縣級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生態環境部和水利部要求,排查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情況、保護區邊界標志設立情況和保護區內存在的排污口、違法項目、違法網箱養殖等違法違規問題,開展保護區環境風險隱患綜合整治和保護區規范化建設。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北汝河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專項整治和規范化建設;襄城縣、建安區和市水務局列入生態環境部整治清單的19個問題,加快推進,在省定完成時間節點前完成任務;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潁河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專項整治和規范化建設;2020年年底前,健全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防止已整改問題死灰復燃。(市環保局、水務局牽頭,市住建局、交通局、農業局、國土局、畜牧局參與)
2.保障“一渠清水永續北送”。強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干渠(許昌段)水環境風險防控。配合省級部門實施水質實時動態檢測,協調組織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工程監管、污染聯防、應急處置等制度,確保輸水干渠水質安全;按規定設置南水北調總干渠(許昌段)兩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標識、標志,力爭2019年年底前完成標識標志設置工作。(市南水北調辦牽頭,市環保局、財政局、住建局、水務局參與)
持續開展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干渠(許昌段)兩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工業企業、畜禽養殖等水污染風險源的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調整后保護區內水污染風險源排查工作,2020年完成保護區內環境問題的排查整治,切實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市環保局、住建局、水務局、南水北調辦按職責推進實施)
3.加強飲用水環境管理。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劃定并規范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推進規范化建設。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縣級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來源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理和水廠應急處理三位一體的飲用水水源地應急保障體系。單一水源供水的地方要加快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市環保局、水務局、住建局、衛生計生委按職責推進實施)
(三)打好全域清潔河流攻堅戰役。全面貫徹落實“河長制”,開展河道綜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態流量,逐步恢復水生態。
1.開展河道綜合整治。2018年,開展水域岸線管理范圍內的垃圾(秸稈)、入河直排口、餐飲、網箱養殖、河道采砂、碼頭、旱廁和堤身岸坡灘地農作物施肥種植等排查整治;優先完成北汝河、潁河、清潩河國考出境斷面上游5000米、下游500米及河道兩側500米左右范圍問題的排查整治,并納入“一河一策”長效管護機制;2018年年底前,長葛市完成石梁河水環境綜合整治;2019年基本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溝渠)整治,長葛市完成清潩河綜合整治。襄城縣要在加快完成二污二期及配套管網建設和循環產業園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同時,采取河道綜合治理與生態調水相結合的方法,全面治理洋湖渠,確保洋湖渠2018年穩定達到Ⅴ類水標準,逐步改善水環境。(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農業局、畜牧局參與)
2.改善河流生態流量。完善水資源配置體系,建設水系重大連通工程,充分利用水資源分配量,最大限度地補充河流生態流量。做好閘壩聯合調度,對全市閘壩聯合調度實施統一管理,根據水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科學確定生態流量。要采取生態補水、規劃建設河道濕地等綜合措施,確保河流水質穩定達標。2018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流域重點河流生態流量改善機制,啟動大陳閘重建、潁汝干渠綜合整治工程,禹州市完成潁河下游濕地、石梁河山貨橋濕地建設;2019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流域主要河流生態流量調度機制,完成大陳閘重建、潁汝干渠綜合整治等任務;2020年,建立生態流量改善長效機制。(市水務局牽頭,市環保局、住建局、林業局參與)
3.推進水污染綜合整治及水生態保護修復。加強河湖水污染綜合整治及水生態保護、修復等。組織市相關部門,按照2020年3條國考河流出境斷面全部達到Ⅲ類水的目標,制定實施本市全域水質整體改善方案,確保到2020年國考河流斷面水質全部達到Ⅲ類。(市環保局、水務局、住建局、林業局牽頭,市發改委、財政局參與)
(四)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役。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實現全市行政村整治全覆蓋。實施美麗鄉村建設示范工程,著力解決農業面源污染、白色污染問題,大力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1.治理農村污水、垃圾。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因地制宜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優先推進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河流兩側、鄉鎮政府所在地、交通干線沿線和市界周邊鄉鎮的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各級財政運維投入,各縣(市、區)政府對39個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逐一核實排查,未正常運營的要區別情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確保2018年年底前發揮效益、正常運營。2018年,各縣(市、區)要重點推進全國重點鎮、南水北調中線匯水區及沿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交通干線沿線、河流兩側和市界周邊鄉(鎮)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排查工作,謀劃籌備重點區域內建制鎮鎮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廠(站)建設工作,并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村莊人口聚集程度、污水產生規模,因地制宜確定本轄區內污水治理方式。2019年,重點推進河流沿線村莊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襄城縣要完成潁陽、潁回鎮區污水處理廠建設任務。2020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放現象得到有效管控。推廣農村生活垃圾“戶投放、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模式,探索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場化運營機制,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逐步實現全市行政村有效整治。(市委農辦、市城管局、住建局牽頭,市財政局、環保局參與)
2.防控農村改廁后糞污污染。農村改廁后的糞污必須得到有效收集處理或利用,堅決防止污染公共水體。改廁后,污水能進入管網及處理設施的,必須全收集、全處理并達標排放;不能進入污水處理設施的,應采取定期抽運等收集處置方式,予以綜合利用,有效管控改廁之后產生的糞污。到2020年,農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左右。(市城管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委、住建局、財政局參與)
3.推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F有規?;笄蒺B殖場(小區)要配套建設與養殖規模相適宜的糞便污水防滲防溢流貯存設施,以及糞便污水收集、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積極引導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畜禽養殖廢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排放應達到國家和地方要求。鞏固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整治成果,防止反彈。2018年,全市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設施配套率達到80%以上,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68%以上;2019年,全市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設施配套率達到85%以上,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率達到100%,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0%;2020年,全市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率達到95%以上,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市畜牧局牽頭,市農業局、國土局、環保局、財政局參與)
(五)統籌推進其他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1.調整結構優化布局。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并實施分年度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等的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年底前,制定專項計劃并向社會公開。城市建成區內現有的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2019年,河南毅聯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搬遷入園,長葛市白寨制革涉水工藝全面退出。(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環保局參與)
2.嚴格環境準入。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開展規劃環評,嚴格項目環境準入,對清潩河流域新上涉水工業企業項目嚴加控制,嚴格控制除民生項目外的新建、改建、擴建涉水排放量大的建設項目審批;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市環保局、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委、水務局、住建局參與)
3.全面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加強造紙、焦化、農副食品加工、印染、有色金屬、原料藥制造、電鍍等水污染物排放行業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面推進其清潔生產改造或清潔化改造。(市環保局、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水務局、住建局、國土局參與)
4.提升省級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水平。新建、升級省級產業集聚區要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設施?,F有10個省級產業集聚區建成區域必須實現管網全配套,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必須做到穩定達標運行,同時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加快推進其他各類各級園區污水管網和集中處理設施建設。2018年年底前,張潘精細化工園區污水管網項目要建成投運;2019年年底前,晨鳴紙業公司出水經人工濕地等措施處理后提升至Ⅲ類水標準。排污單位對污水進行預處理后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的,應當符合集中處理設施的接納標準。(市環保局、發改委牽頭,市科技局、工信委、水務局、住建局、城管局、國土局、商務局參與)
5.開展交通運輸業水污染防治。完善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垃圾收集處理和利用設施建設;船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相應的防污設備和器材,港口、碼頭、水上服務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及標準建設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有關設施,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制度,加強內河船舶污染控制,防止水運污染。(市交通局牽頭,市住建局、水務局、環保局參與)
6.節約保護水資源。嚴格重點監控用水單位臺賬監管,建立國家、省、市重點監控用水單位三級名錄,加快節水產業發展。2018年年底前將年用水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公共機構,年取水量300萬立方米以上的城市供水企業,大型和5萬畝以上重點中型灌區納入名錄,初步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管理體系。大力推廣高效農業節水技術,到2020年,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全市節水灌溉面積達到270萬畝左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7以上,全市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24%、25%以上。進一步推進實施全市地下水利用與保護規劃、地下水超采區治理規劃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受水區、地面沉降區地下水壓采方案,著力抓好地下水嚴重超采區綜合治理工作。(市水務局牽頭,市發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國土局、環保局、住建局、農業局參與)
7.實現水質自動監測全覆蓋。進一步完善水質監測站點設置,提高自動監測能力,加強監測數據質量保證,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客觀、準確。2018年年底前,具備水質自動站建設條件的19個省控縣級政府責任目標斷面基本建成水質自動站,并實現數據聯網、數據共享。(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
四、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
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河南省清潔土壤行動計劃》和《許昌市清潔土壤行動計劃》,夯實土壤污染防治基礎,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確保我市糧食和人居環境安全。
(一)強力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1.推進實施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在借鑒省內試點市經驗的基礎上,有序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通過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等措施,依法嚴格保護;對安全利用類耕地開展治理與修復、農藝調控和替代種植等安全利用措施;對嚴格管控類耕地劃為特定農產品禁產區,實施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防范耕地環境風險。2019年起,以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為依據,借鑒省內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試點地區經驗,制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計劃并組織實施,有序推進我市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實施分類管理;2020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市農業局牽頭,市國土局、林業局、環保局參與)
2.切實加強對優先保護類耕地的保護。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持續實行嚴格保護。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地區傾斜;農村土地流轉的受讓方要履行土壤保護責任,避免因過度施肥、濫用農藥等掠奪式農業生產方式造成土壤環境質量下降。市政府將對本行政區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市、區),開展預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市國土局牽頭,市農業局、發改委、環保局、林業局參與)
3.積極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農產品超標情況,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林業部門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并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2019年年底前,全面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安全利用耕地面積任務;2020年10月底前,實施安全利用類耕地技術措施全覆蓋,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市農業局牽頭,市財政局、國土局、科技局、環保局、糧食局參與)
4.穩妥開展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以保障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以中、輕度安全利用類耕地為重點,分類施策、農用優先,預防為主、治用結合,開展耕地污染治理與修復。以襄城縣為試點,按照省相關要求,完成試點工作的技術篩選和經驗總結,提出適用技術和方案。2018年年底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面積任務;2019年,有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復任務的縣(市、區)應結合土壤污染詳查農用地檢測調查結果,借鑒試點地區工作經驗,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針對性調查實施方案制定;2019年7月底前,完成針對性調查并制定調查報告,確定任務規定的治理與修復區域;2019年年底前,借鑒濟源、新鄉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經驗模式,完成治理與修復實施方案制定,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全面有序推進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治理與修復面積任務;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任務。(市農業局牽頭,市環保局、國土局、科技局、財政局參與)
5.依法開展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農業部門、林業部門提出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并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結合實際制定退耕還林還草計劃。在耕地重度污染區域禁止種植超標食用農產品,分區域、分年度實施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2018年,編制受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實施方案;2019年年底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任務;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市農業局牽頭,市林業局、國土局、發改委、財政局、環保局參與)
(二)全面夯實土壤污染防治基礎
1.全面建立污染源監管清單。針對全市土壤污染源底數不清現狀,在全市分步驟、分類別開展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企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歷史遺留尾礦庫、歷史遺留含重金屬廢渣、停用和已封場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所等排查活動,結合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等多來源企業信息,摸清各類污染底數,建立臺賬,形成監管清單。2018年年底前,建立各級污染源監管清單;2020年10月底前,全面掌握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的污染源種類、分布和環境風險狀況。(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局、工信委、安監局參與)
2.積極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針對全市土壤環境質量不清現狀,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在全市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為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壤環境管理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提供基礎支撐。2018年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18-2020年,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18年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采集、信息入庫和風險篩查工作,2020年年底前掌握我市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住建局、城管局、農業局、財政局、衛生計生委參與)
3.強化污染防治科技支撐。整合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狀況調查等土壤環境基礎數據,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數據支持;配合完成省級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市環保局牽頭,市科技局、國土局、農業局、財政局參與)
4.創新工作運行機制。針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礎薄弱的現狀,加快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機制,實施規范有序管控。依據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環保、國土、農業等部門相關數據共享,提高風險管控成效,2018年年底前,形成部門土壤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嚴把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項目準入、許可關,環保、國土、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聯合管理,嚴防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環境風險,2019年年底前,形成運行良好的污染地塊部門聯動監管機制。綜合考慮糧食生產、土壤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探索建立縱向和橫向土壤環境保護補償機制,明確補償范圍、標準、測算方法、資金使用范圍等。(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國土局、規劃局、住建局、農業局、林業局、財政局參與)
5.加快土壤環境監測制度和能力建設。加快布設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點位、農產品與土壤樣品協同監測點位、灌區灌溉水質監測點位、園林地集中分布區域產出食用農(林)產品質量定期監測點位;強化重點企業自行監測;建立健全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土壤與可食用農產品協同監測、大型灌區水質監測、土壤環境事故應急監測等監測制度,逐步形成土壤環境監測體系,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支撐。2018年年底前,完成省控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基礎點位、背景點位、風險點位設置;2020年10月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市縣兩級環境監測部門應具備土壤pH、陽離子交換量等土壤理化性質及銅、鉛、鋅、鎘、鉻等重金屬檢測能力,配備現場快速監測儀器設備,提高土壤樣品現場監測能力;農業部門進一步強化土壤理化性質檢測能力,提升重金屬、有機污染物因子檢測水平和食用農產品質量檢測能力;水務部門提高灌溉水質檢測能力;林業部門提升土壤樣品理化性質及重金屬污染因子檢測水平,并強化林地、園地產出食用農(林)產品質量檢測能力。(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農業局、水務局、林業局、財政局參與)
(三)加強土壤污染的源頭管控
1.深化重金屬污染防治監管和重點區域綜合整治。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科學確定涉重金屬產業發展規模、結構和空間布局;加強涉鎘等重金屬企業排查整治和環境監管,對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逐步進行升級改造,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限制含重金屬工業廢水進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進行停產治理或關閉;積極推進清潔生產,減少重金屬污染物產生,降低重金屬排放量;嚴格控制新建涉鎘等重點重金屬排放的建設項目,堅決落實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要求,不滿足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2020年10月底前,全市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水務局、財政局參與)
2.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調整農業投入結構,繼續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推廣有機肥替代化肥、測土配方施肥,強化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通過政府引導、企業負責、農戶配合、市場驅動,落實農業投入品減量使用制度、廢舊地膜和農藥包裝物回收處理制度、秸稈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制度;加強灌溉水質的管理,完善以灌溉節水、旱作節水和水肥一體化為重點的農業工程措施,實施節水戰略。2018年年底前,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量增長率控制在0.8%以下,農藥有效利用率達到38.5%以上;2019年年底前,制定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并實施,以上指標分別達到0.4%以下、39.3%以上;2020年10月底前,全市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全市農膜回收利用率達90%以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推廣到全市30%的產糧(油)大縣。(市農業局牽頭,市財政局、環保局、水務局、供銷社、畜牧局參與)
3.加強生活污染源管控。營造綠色人居環境,推進垃圾減量化、收集分類化和處理資源化,開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城市生活垃圾收運基礎設施建設,在有條件的城市和農村,逐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提升污水垃圾處理水平,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場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標準和具體措施,落實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加強含重金屬廢物的收運與處理管理,建立全市生活源類廢氧化汞電池、鎳鎘電池、鉛酸蓄電池和含汞熒光燈管、溫度計、廢棄電子產品等含重金屬廢物的收集貯存網絡和安全處置體系。對全市停用和已封場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所、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等開展排查,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所的排查,摸清數量及分布情況;2018年年底前形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清單,制定分類整治方案,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治理。加快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2019年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焚燒設施處理能力達到2250噸/日。2020年年底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比例達到50%以上;市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以上,縣(市)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以上。(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工信委、環保局、商務局參與)
4.推進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推進一般固體廢物、廢舊產品資源化利用,開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推動市級、鄢陵縣靜脈產業園納入省級盤子。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審批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監管平臺,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實施全過程監管。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以處置本市危險廢物為主,嚴格控制自外市轉入危險廢物量,禁止外省轉入危險廢物,禁止外市轉入以焚燒、貯存、填埋為主要措施的危險廢物;加強醫療廢物環境監管,擴大全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覆蓋范圍,因地制宜地推進鄉鎮偏遠地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理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破壞環境的行為,堅決遏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理處置。2019年年底前,對不符合規范要求、存在環境風險的固體廢物堆存場所進行整治,并通過驗收;2020年10月底前,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別不低于90%、95%,危險廢物年處理處置能力基本滿足本市處置需求。(市發改委、環保局牽頭,市安監局、財政局、衛生計生委、工信委、城管局參與)
5.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落實礦山企業綠色礦山建設主體責任,完善激勵政策,構建綠色礦業發展長效機制。根據省綠色礦山建設規范,2019年年底前,力爭建成3個綠色礦山,2020年年底前,力爭建成7個綠色礦山。探索在礦區環境、資源開發利用、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與數字化礦山等方面達到較高水平的礦業發展新模式。(市國土局牽頭,市財政局、質監局、環保局參與)
(四)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試點輻射帶動
1.開展生活源污染防治示范試點。在禹州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試點,探索符合實際的分類收運處置體系,2018年年底前實現禹州全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縣(市、區)逐步推廣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工作,2018年在30%以上的鄉鎮(街道)鋪開,2019年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財政局、環保局、質監局參與)
2.開展耕地土壤環境治理示范試點。按照試點帶動、分類施策的要求,將農用地按污染程度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三個類別,在襄城縣開展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探索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技術模式,建立治理效果評估指標體系,積累工作經驗。2018年,制定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任務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襄城縣要按照攻堅方案要求開展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經驗總結,完成試點項目階段性工作成效評估;2020年10月底前,襄城縣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市農業局、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科技局、國土局、財政局、林業局參與)
(五)實施建設用地污染地塊聯動監管
1.建立污染地塊名錄。以保障人居環境安全為目的,監督土地使用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建設用地環境污染調查評估,對無明確責任主體的地塊,政府履行主體責任;工信、發改等主管部門在制定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等關停并轉、破產、搬遷方案時,應同時將有關企業的相關信息通報同級環境保護、國土、城鄉規劃等主管部門;環保、工信、發改、國土、規劃、安監、工商等部門聯合對已關停、破產或搬遷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和從事過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企業用地進行排查,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建立疑似污染地塊名單,對列入疑似污染地塊名單的地塊,監督其土地使用權人開展土壤環境狀況初步調查;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疑似污染地塊的初步調查結果,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2018年起,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國土、城鄉規劃等部門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與污染地塊信息比對,形成矢量化的《污染地塊標注圖》,實施動態化監管。(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國土局、規劃局、住建局參與)
2.加強對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的管理。環保、國土、城鄉規劃部門實施污染地塊信息共享、聯動監管;嚴格污染地塊用地準入管理,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工作??h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疑似污染地塊名單、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污染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合理確定土地用途,明確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途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并征求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意見,反饋意見作為附件隨控制性詳細規劃報地方人民政府審批??h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主管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土地管理工作,在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等環節,國土主管部門應及時查詢信息系統,對涉及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的,應記錄查詢日期和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結果,并征求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意見,取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書面回復。對于未按照規定開展相關活動的地塊,不得辦理土地收回、儲備。(市國土局牽頭,市規劃局、環保局、住建局參與)
3.加強暫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的管理。對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根據調查與風險評估結果,劃分污染地塊管理類型,制定差異化措施,一塊一策,實施以防止污染擴散為目的的風險管控。所在地縣級政府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并組織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督促相關責任主體編制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方案并實施;發現污染擴散的,有關責任主體及時采取污染物隔離、阻斷等環境風險措施。(市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規劃局、住建局參與)
(六)防范化解土壤各類環境風險
1.切實重視土壤污染環境風險防范。土壤污染環境風險具有隱蔽性和滯后性的特點,且涉及到糧食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強化對各類風險的管控,堅守土壤污染防范底線,對農用地實施分類管理,對建設用地實施準入管理,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防范和化解各類土壤環境風險。
2.實施農用地土壤污染預警。制定許昌市農用地土壤污染預警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預警標準,確定研判程序,細化預警處置方法。2018年起,實施土壤污染三級預警制度:一級預警同時啟動應急響應,在省級土壤污染預警機構領導下實施;二級預警在省級土壤污染預警機構指導下,以市政府為主體實施;三級預警在市級土壤污染預警機構領導下,以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為主體實施。(市農業局、環保局牽頭,市國土局參與)
3.加強土壤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做好耕地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地要加快制定超標農產品應急處置預案;對受污染耕地按照國家要求開展風險管控和治理期農產品臨田檢測,對發現的超標農產品,實施專企收購、分倉儲存和集中處理,確保其不流入市場。(市農業局牽頭,市糧食局參與)
做好工業企業土壤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開展環境監測,掌握污染狀況;停止企業生產排污活動,查明污染源并實施嚴格管控,防止污染物擴散。按要求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準確公布調查進展和相關信息,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工信委、安監局、國土局參與)
五、加快推進生態體系建設
(一)加強規劃引導和紅線控制。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進“多規合一”,開展市級空間規劃試點,劃定城鎮、農業、生態三類空間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健全主體功能區差別化配套政策體系,協同推進林業生態、濕地生態、水利生態、農田生態、城市生態的整體保護、宏觀管控、綜合治理,實現格局優化、系統穩定、功能提升和自然良性循環,提高生態環境承載力。(市國土局、住建局、環保局、林業局、農業局、發改委、財政局按職責推進實施)
(二)推進生態保護與修復。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牢固樹立生態保護紅線意識;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和人工恢復相結合,統籌考慮國土綠化、生態治理、生態廊道、生物多樣性保護,推進重點生態區域系統修復,穩步推進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區的生態系統修復,加快災毀林地生態治理和植被恢復,持續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在禹州、襄縣山區丘陵宜林荒山荒地大力開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山區林木覆蓋率達到50%以上;按照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快對廢棄礦區的生態修復;探索實施市級生態公益林獎補機制,加強省級生態公益林管護力度,積極申報國家生態公益林項目,力爭全市公益林面積達到30萬畝,爭取利用3年的時間,基本消滅宜林荒山,再造秀美山川。大力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等重大生態工程,實施美麗河湖建設、礦山整治修復等生態工程,著力建設綠色廊道,持續提高生態系統質量。開展病危險尾礦庫和“頭頂庫”專項整治。(市林業局、國土局、農業局、水務局、環保局、發改委按職責推進實施)
(三)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加強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增加森林、濕地面積和森林蓄積量,鞏固和擴大生態空間,增強自然生態功能,構筑國土綠色生態安全屏障。完善和提升農田防護林體系,確保糧食穩產高產。繼續推進生態廊道網絡建設,切實提高廊道綠化水平。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抓好鄉村綠化美化。建設樹種配置合理、結構穩定、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態系統,促進山脈、平原、河湖、鄉村綠化協同,增強涵養水源、保育土壤、防風固沙、凈化環境等林業生態效益。利用3年時間(2017-2019年)在全市范圍內實施“綠滿許昌”行動計劃,一年增綠量,二年提檔次,三年顯魅力。到2019年底,完成營造林面積40萬畝,林木覆蓋率達到33.5%,活立木蓄積量達到750萬立方米,林業產業總產值達到180億元,花卉苗木種植面積穩定在100萬畝,森林旅游休閑康養人數力爭突破600萬人次。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5%,綠化覆蓋率達到41.5%,基本形成以濕地公園、城郊森林公園、城區游園為“綠點”,以高速公路、國省干線、主要河流等生態廊道為“綠線”,以花卉苗木基地、國家儲備林基地、森林城市群為“綠面”,點、線、面相結合的綠色生態網絡格局,城鄉生態面貌明顯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明顯提高,居民生態文明意識明顯提升。(市林業局、國土局、農業局、水務局按職責推進實施)
(四)提升農田生態化水平。開展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行動計劃,完善耕地質量監測體系,推進農藥、化肥使用零增長,全面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實施高標準糧田“百千萬”建設工程和沃土工程,建成高標準糧田286.4萬畝,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環保標準規范,將生態建設與農業投入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大力實施農田防護林建設工程,高水平建設平原生態涵養區。加快推進河流沿岸和湖泊周邊生態農業開發,依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加快建設都市生態農業示范園區,形成綠色保護圈,大幅減少農田耕作、換茬過程中揚塵污染,實現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民富裕雙贏。(市農業局、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水務局、國土局、住建局、環保局、林業局、畜牧局、南水北調辦按職責推進實施)
(五)打造生態宜居城市。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為重點,以百城提質增效為抓手,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加強城鄉規劃“三區四線”(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綠線、藍線、紫線和黃線)管理,優化城市功能分區,合理布局各類空間,劃定城市綠地系統的綠線保護范圍,擴大城市綠色生態空間,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推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建立城市生態通風廊道,因地制宜建設廣場、公園、街旁游園、濕地公園和生態園區,完善城市公園綠地、綠道網、綠化隔離帶建設。以植綠、硬化、鋪裝等降塵措施為重點,實施城區建筑物屋頂綠化工程,在沿交通干線兩側形成線狀林帶,在河道沿岸形成棋盤式的城鎮林帶網,大力提高城區綠化覆蓋率。202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含立體綠化、屋頂綠化)率達到36.5%以上,實現城市綠地內裸露土地綠化治理80%以上。加快建設城市生態水循環系統,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現“河湖與城市共呼吸”。根據我市海綿城市建設情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滲、滯、蓄、凈、用、排”的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將海綿城市理念融入水系修復的全過程,通過生態護坡、人工濕地、透水鋪裝等生態修復技術,建設透水性自然水系,實現生態修復、水質凈化、大氣調節、涵養地下水等海綿理念。在雨水滯蓄區,沿濱河道路建設生態草溝系統、雨水花園和人工濕地三級結構系統,充分發揮對雨水的自然積存和水質凈化作用,河湖景觀帶成為許昌市一條亮麗的風景線,構建成“五湖四海畔三川、兩環一水潤蓮城”的生態格局。(市住建局、發改委、財政局、國土局、水務局、農業局、林業局、環保局、氣象局按職責推進實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各級必須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自覺算好綠色賬、走好綠色路、打好綠色牌,始終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最牢固的理念、最重要的戰略、最重大的責任記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級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和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細化各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各級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依據本地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組織制定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實施方案,深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范圍,厘清工作責任,明確防治措施及完成時限,堅決完成2020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堅持目標導向,將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作為確定攻堅治理任務的依據,作為考核獎懲的標準,切實將目標改善壓力落實到縣(市、區)、鄉鎮兩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各縣(市、區)及各有關部門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報告落實情況。(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有關部門參與)
(二)完善政策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在深入實施月度生態補償、月度攻堅考核、綠色環保調度、排污許可等制度基礎上,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落實《河南省企業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許昌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完善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和有償使用及交易制度,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用最嚴格的源頭預防制度、過程控制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堅持資金投入與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財政資金重點支持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控執法能力建設、大氣污染攻堅和黑臭水體治理、河流污染綜合整治及生態保護修復、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通過“以獎代補”形式激勵支持企業實施提標改造,幫助企業降低治理成本。落實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形成市場化多渠道的污染防治投入機制,建立以財政投入為引導、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投融資模式和綠色金融體系。(市環保局、發改委、財政局、稅務局、金融辦按職責推進實施)
(三)強化環保督察,嚴格執法監管。完善環保督察體系。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高質量發展為重點,通過嚴格環保督察,夯實各級各部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確保有關治理要求落實到位,切實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創新督察督辦方式,完善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制度,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專項督查。市級環保督察要實現全覆蓋,對督察發現的問題實行臺賬式管理,掛賬督辦、跟蹤問效,以釘釘子精神盯著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監管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長效機制不建立不放過、社會不滿意不放過,推動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委參與)
嚴格環境執法。堅持鐵腕治污,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和重點問題的執法檢查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讓環保守法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手段,強化排污者責任,依法嚴懲重罰環境違法企業,有效提升企業自覺治污、自覺減排、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行政檢察的有機銜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銜接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部門等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統籌全市環境執法力量,建立完善市、縣、鄉三級上下貫通、協調聯動、統籌指揮的環境執法管理體系。建立市、縣環境執法責任管理體系,建立環境違法企業清單、處罰清單、案件查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對典型違法違規問題公開曝光,有效擴大環境執法邊際效應,最大限度發揮執法效能。加強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各級執法隊伍裝備水平,整合環境執法監管平臺,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環境執法能力水平。(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檢察院、中級法院、財政局參與)
(四)嚴格考核獎懲,注重獎優罰劣。建立考核評價制度,研究制定對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情況、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相關方面開展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通過綜合運用通報排名、經濟獎罰、公開約談、區域限批、追責問責等多種手段,督促縣(市、區)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屬地管理責任和市直有關部門“三管三必須”行業監管職責。強化目標管理,制定各縣(市、區)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并公開目標完成情況。加強對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管理,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表揚。對考核不合格的縣(市、區),由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公開約談主要負責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取消市級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制定生態環境保護量化問責辦法,明確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環境質量改善不力的縣(市、區),對監管嚴重失職、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部門,實施量化問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
(五)加強宣傳引導,構建全民共治格局。加強新聞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報道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推進生態環境教育設施和場所建設,培育普及生態文化。完善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加密新聞發布頻次,建立市、縣兩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新媒體矩陣,形成上下互通、密切協作、同頻共振的新聞宣傳格局。在主流新聞媒體設立生態環境“曝光臺”,曝光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主動亮短揭丑,倒逼問題整改。積極宣傳攻堅舉措,采取“伴隨式采訪”和問題式報道,做好典型宣傳和輿論監督,講好許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故事。強化輿論引導,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與健康防護知識,按照重污染天氣宣傳報道應急響應機制,進行宣傳報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引導社會預期。加強法制宣傳,深入廣泛宣傳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全民、全社會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的法治意識,增強依法治污的自覺性、自律性。(市委宣傳部、環保局牽頭,市文廣新局參與)
加強信息公開。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依托一報(黨報)、一臺(廣播電視臺)、一網(政府及環保官方網站),定期公布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及時披露公眾關心的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信息,加強輿論監督。重點排污單位應定期公開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依法承擔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
加強社會參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制定社會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實施方案,不斷完善公眾監督、舉報獎勵及處理反饋機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設立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基金,鼓勵人人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推進工業企業環境教育基地建設,完善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制度。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綠色創建活動,大力推行綠色消費,提倡綠色居住,倡導綠色出行,構建全民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治理格局。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引導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等活動,凝聚打好打贏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社會合力。(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委、婦聯、教育局、民政局參與)